參考消息網10月27日報道 外媒稱,中國國務院日前發文要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隱患的審計力度,註意發現地方債和區域金融穩定等方面的潛在性問題。
  據路透社10月27日報道,政府網27日刊登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並表示,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,加強“三公”經費等方面審計,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,盤活存量資金。
  “要看好公共資金,嚴防貪污、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,確保公共資金安全。”意見稱,要加強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,密切關註財政資金的存量和增量,促進減少財政資金沉澱,盤活存量資金,把錢用在刀刃上。
  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方面,意見提出,要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隱患的審計力度,密切關註財政、金融、民生、國有資產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,以及可能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。
  “特別是地方政府性債務、區域性金融穩定等情況,註意發現和反映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積極提出解決問題和化解風險的建議。”意見提到。
  針對在任官員往往只註重經濟效益,而忽略環境保護,從而使得生態狀況不斷惡化的問題,意見提出擬探索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,通過審計工作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,推動惠民和資源、環保政策落實到位。
  “要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,...加大對依法行政情況的審計力度,註意發現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等問題,促進法治政府建設,切實維護法律尊嚴。”意見稱,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,要查深查透查實。
  要重點關註財政資金分配、重大投資決策和項目審批、重大物資採購和招標投標、貸款發放和證券交易、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、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,揭露以權謀私、失職瀆職、貪污受賄、內幕交易等問題,促進廉潔政府建設。
  同時要推動履職盡責,促進各級領導幹部主動作為、有效作為,依法依紀反映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問題,促進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。
  上周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並提出,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,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。
  
  【延伸閱讀】國務院發佈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
  人民網北京10月27日電 (楊曦)今日,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從五個方面提出加強審計工作的措施,對新形勢下保障依法獨立審計、切實發揮審計作用有著重大的意義。
  《意見》對審計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,即要對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、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,以及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、國有資源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,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,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。
  《意見》從五個方面提出加強審計工作的措施。一是要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,二是要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,三是要完善審計工作機制,四是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,五是要提升審計能力。
  《意見》還強調,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。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直接領導本級審計機關,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,並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;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,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、依法查處問題、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。
 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、教授王雍君表示,《意見》的頒佈實施,標志著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,對推動完善國家治理,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,其關鍵角色的地位和作用將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。
  王雍君還指出,審計的獨立性並不象很多人認為的那麼低。《意見》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、依法查處問題、依法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,不受其他行政機關、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,有助於維護和提升審計的獨立性。
  (2014-10-27 12:08:18)
  
  【延伸閱讀】中國強調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服務改革發展
 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國務院近日印發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,部署進一步發揮審計監督作用,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,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,切實維護經濟秩序和促進廉政建設。
  《意見》指出,要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、發現問題、完善機制的原則要求,依法開展審計,秉公用好審計監督權。要加大審計力度,創新審計方式,提高審計效率;要重點圍繞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、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,以及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、國有資源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,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要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,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,促進公共資金高效使用,維護國家經濟安全,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,推動深化改革。要強化審計監督,促進依法行政、依法辦事,切實維護法律尊嚴;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,要查深查透查實,推進廉政建設;不斷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,推動履職盡責。
  《意見》要求,要完善審計工作機制,凡是涉及管理、分配、使用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、國有資源的部門、單位和個人,都要自覺接受審計、配合審計,不得設置障礙。有關部門、單位要依法、及時、全面提供審計所需的財務會計、業務和管理等資料,根據審計工作需要,依法向審計機關提供與本單位、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信息和必要的技術文檔。審計機關履行職責需要協助時,有關部門、單位要積極予以協助和支持。
  《意見》指出,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。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,要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,各級政府要將整改納入督察督辦事項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、獎懲的重要依據,整改不力、屢審屢犯的,要嚴格追責問責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,推進審計職業化;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,加快推進審計信息化。加大審計工作的保障力度,保證履行職責必須的力量和經費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,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直接領導本級審計機關,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,並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。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,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、依法查處問題、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。
  (2014-10-27 11:54:05)
  
  【延伸閱讀】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
 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 近日,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,部署進一步發揮審計監督作用,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,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,切實維護經濟秩序和促進廉政建設。
  《意見》指出,要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、發現問題、完善機制的原則要求,依法開展審計,秉公用好審計監督權。要加大審計力度,創新審計方式,提高審計效率;要重點圍繞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、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,以及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、國有資源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,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要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,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,促進公共資金高效使用,維護國家經濟安全,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,推動深化改革。要強化審計監督,促進依法行政、依法辦事,切實維護法律尊嚴;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,要查深查透查實,推進廉政建設;不斷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,推動履職盡責。
  《意見》要求,要完善審計工作機制,凡是涉及管理、分配、使用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、國有資源的部門、單位和個人,都要自覺接受審計、配合審計,不得設置障礙。有關部門、單位要依法、及時、全面提供審計所需的財務會計、業務和管理等資料,根據審計工作需要,依法向審計機關提供與本單位、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信息和必要的技術文檔。審計機關履行職責需要協助時,有關部門、單位要積極予以協助和支持。
  《意見》指出,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。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,要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,各級政府要將整改納入督察督辦事項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、獎懲的重要依據,整改不力、屢審屢犯的,要嚴格追責問責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,推進審計職業化;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,加快推進審計信息化。加大審計工作的保障力度,保證履行職責必須的力量和經費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,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直接領導本級審計機關,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,並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。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,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、依法查處問題、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。
  (2014-10-27 11:40:24)
  
  【延伸閱讀】國務院:加強三公經費、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
  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,國務院近日發佈《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。意見要求,加強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。
  國務院要求,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。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。要看好公共資金,嚴防貪污、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,確保公共資金安全。把績效理念貫穿審計工作始終,加強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,密切關註財政資金的存量和增量,促進減少財政資金沉澱,盤活存量資金,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、高效使用,把錢用在刀刃上。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“約法三章”要求,加強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,促進厲行節約和規範管理,推動儉樸政府建設。
  (2014-10-27 10:23:10)  (原標題:外媒: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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